1、高利贷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自然债区。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2、裸条贷
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3、传销贷
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4、刷单贷
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5、多头贷
主要指因从多个非法“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6、培训贷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